今天是2026年10月15日 星期四,欢迎光临本站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



为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旨在提升政府应急能力,保障公众安全与社会秩序。预案明确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等工作原则,适用于省内严重及以上级别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

预案体系由省应急委员会统筹,省长任主任,下设专项应急机构负责具体领域处置。预警级别分为蓝、黄、橙、红四色,对应不同响应机制,实行分级属地管理。应急处置涵盖监测预警、指挥协调、资源调配、新闻发布等环节,并建立通信、医疗、物资等九大保障体系。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配套21个专项预案细化各类事件应对措施,形成全省应急管理框架。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我省社会政治稳定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他危害。

预防为主、有效应对。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高效、有序。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处置全省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一般、较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和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依法规范、科学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发挥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

整合资源、平战结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科学配置和使用资源,充分发挥城市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辐射作用;完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运行机制,将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我省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龙卷风、暴雪、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筑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血吸虫、肺炭疽、O15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

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

省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各市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

15395471480
18155463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