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三同时编制
职业卫生"三同时"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 设计阶段需编制防护方案
企业在项目设计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方案需包含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
2. 施工阶段同步建设防护设施
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落实防护设施,如安装通风系统、降噪设备等。监理单位要监督工程质量,确保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推进。
3. 验收阶段必须通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完工后,企业需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控制效果评价,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